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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5-27|| 【关闭窗口】

第一章 总则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网站(包括研究所门户网站、农业技术中心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是宣传展示研究所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和内部办公的重要平台。为保障网站建设及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领导与部门职责

第一条 研究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网站建设与运行的领导机构。

第二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站中文版内容规划、改版策划、重要信息发布等事项的决策、协调和实施。

第三条 科研计划处负责网站英文版内容规划、改版策划、重要科研信息发布等事项的决策、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信息中心承担网站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内容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 相关部门信息员、中文内容管理员、英文内容管理员,负责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发布工作

第三章 内容管理与审核

第六条 要求网站内容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责自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科院有关规定,主动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上网发布,并保证不断充实和及时更新内容。动态信息应及时上网,各栏目信息应及时更新,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审核程序发布信息,拟上网信息未经综合办公室审核不得发布。  

第七条 转载已公布的信息,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并保障有原信息转载授权。

第四章 系统管理与维护

第八条 页面维护、栏目调整、专题制作等工作由信息中心承担,各部门承担所负责栏目的信息维护与更新任务。

第五章 安全与保密

第九条 信心中心负责网站安全运行,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中科院网络中心报告。

第十条 信息中心负责为网站维护人员开通系统账户,授予权限,提供上岗培训。人员离岗后,取消账户。

第十一条    网站维护人员要严格管理好账户密码。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

第六章 监控与评估

第十三条    信息中心负责建立运行监控机制,对栏目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对信息维护不及时、内容保障不到位的部门督促改正。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七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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